咸陽市教育局等四部門關于2019年秋季學期中小學幼兒園收費標準的通知
發文機構 |
咸陽市教育局 咸陽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咸陽市財政局 咸陽市市場監督管理局 |
發文字號 |
咸政教資字〔2019〕210號 |
公文時效 |
有效 |
咸陽市教育局等四部門關于2019年秋季學期中小學幼兒園收費標準的通知
各縣市區教育局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、財政局、市場監督管理局、局屬各學校、幼兒園:
依據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、省財政廳、省教育廳、省市場監督管理局《關于陜西省2019年秋季中小學校及普通高校收費的通告》(陜發改物價〔2019〕926號)精神,現將今年秋季學期中小學校的收費項目和標準通知你們,請遵照執行。
各學校、幼兒園要按照中、省、市有關規定,切實做好教育收費公示工作,主動接受社會監督。對違反教育收費政策,未按規定進行教育收費公示,不堅持自愿及非營利原則向學生收取服務性收費、代收費等行為,將嚴肅查處,并公開曝光。
咸陽市教育局 咸陽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
咸陽市財政局 咸陽市市場監督管理局
2019年8月28日
(全文公開)